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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砖五国知识产权达成共识发布联合声明
金砖五国知识产权达成共识发布联合声明
2018年3月26日,巴西国家工业产权局,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印度专利、外观设计和商标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及南非公司与知识产权注册局(简称“金砖五局”)的局长在中国成都共同参加了第十届金砖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
砖五局局长共同回顾了过去六年来金砖五局合作取得的持续进步,共同探讨进一步加强金砖国家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作,在此共同声明:
我们赞赏自2012年金砖五局启动合作以来的一系列合作活动和务实成果,包括制定了“金砖国家知识产权合作路线图”以及在上述路线图下金砖五局的任务书,启动了金砖五局专利审查员定期培训计划,在国际合作问题上达成了共识并进行协调,在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知识产权/专利受理与流程、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等领域的合作不断发展等。
同时,我们欢迎积极参与国际论坛协调并就重大知识产权国际事务共同发出金砖声音,以及为金砖国家的知识产权及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我们认识到: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国家发展的重要资源,在激励创新、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金砖五局在世界知识产权领域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五局保持紧密合作符合金砖五国的共同利益,有利于营造促进创新和可持续发展的环境,有利于推动知识产权在新兴经济体中的发展。金砖国家知识产权合作应充分考虑并尊重金砖各国在经济发展水平、文化差异、创新能力以及法律制度方面的差异。
我们同意在既有合作基础上为未来合作活动确定共同的愿景和方向,五局将努力实现以下合作目标:
■ 推动金砖国家知识产权发展;
■ 各局为金砖国家知识产权用户和公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 提高金砖国家在全球知识产权体系发展中的发言权和代表性。
基于上述合作目标,并在五局商定且已经执行的“金砖国家知识产权合作路线图”框架下,我们将考虑在下列领域及其他潜在领域开展合作:
1.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在金砖各局的职责范围内,鼓励用互利的理念推动知识产权发展,相互交流本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和经验。加强传统和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事务(如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以及互联网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上的交流和合作,共同推动相关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
2.加强能力建设,为公众和知识产权用户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帮助其更好地利用知识产权制度。
开展知识产权注册和审查能力建设方面的合作与经验交流。鼓励包括知识产权服务部门以及相关机构在内的用户团体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3.支持在促进公众知识产权意识提升方面开展交流合作。
鼓励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形成尊重知识产权的文化。支持就世界知识产权日及相关活动开展交流和合作。鼓励和引导市场主体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尤其是在提高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方面加强交流和合作。
4.提升知识产权领域培训方面的合作。
继续支持开展知识产权审查员和管理人员培训方面的交流合作,即组织年度金砖五局专利审查员培训项目。支持金砖各国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从业人员能力建设方面的交流和合作。支持利用远程教育进行人才培养方面的交流合作。
5.加强知识产权信息的共享和利用。
支持在各自相关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自身能力和需要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鼓励不断推进面向公众的知识产权数据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加强对知识产权用户的信息服务。建立金砖知识产权网站并向公众开放以方便公众获取相关信息。
6.继续开展知识产权国际论坛协调合作。
重申支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在知识产权国际事务中的中心作用。鼓励金砖国家继续加强在包括WIPO在内的多边平台就涉及彼此共同利益的问题加强沟通,在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在国际舞台上发出金砖声音。
7.继续加强金砖合作机制建设。
继续加强局长会等高级别会议在金砖知识产权合作中的统筹协调职能,优化各层级合作机制,推进合作不断深化。根据五局商定的合作路线图共同开展工作,并将根据路线图下各合作领域的进展情况定期更新路线图。
巴西、俄罗斯、印度和南非局赞赏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2018年金砖国家知识产权合作机制主席局所做工作,对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办第十届金砖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致以诚挚谢意。巴西、俄罗斯、印度和中国将全力支持南非于2019年举办金砖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会及其他相关活动。
2018年3月26日
于中国成都签署
路易斯·奥塔维奥·皮门特尔
巴西国家工业产权局局长
戈利高里·伊夫利耶夫
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局长
欧姆·帕卡什·古普塔
印度专利、外观设计和商标局局长
申长雨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
罗伊·沃勒
南非公司与知识产权注册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