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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不使用 你的商标就没了
三年不使用 你的商标就没了
根据《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后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其实商标局这么做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杜绝商标流氓,非法侵占商标。另一方面也是避免资源浪费,因为商标名称本身就是资源。为了能够给更多的人商标注册的机会。
但是,如何能够让咱们避免被撤销商标呢?
小路整理了一些关于撤销商标的一些材料
撤销注册商标有几个要点:
1、必须是注册后未使用或停止使用满3年的。若间断使用或者间隔未满三年,仍不得撤销;
2、连续三年停止时间指的是:申请人向商标局提出撤销注册商标申请起往前推算三年;
3、商标授权,被许可人使用该商标,也视为使用商标。无论商标是否有办理许可登记;
4、对商标的使用指的是对注册商标的使用,提供使用的证据应当与注册商标一致;
5、因商标注册人注销、死亡的,也可通过该申请提出撤销该注册商标;
商标注册人如何规避商标被撤销:
一、注册商标后保持使用;
二、商标过期及时进行商标续展;
三、保留好作为商标使用证据的材料,即该商标在使用过程中的宣传推广的原始证据;
四、登记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当及时去商标局更新信息;
五、购买商标时,应当走正当程序,咨询专业机构,避免购买有商标撤销风险的商标;
六、当他人曾多次联系有意向购买该商标,但为达成意向的情形。应当提高警惕,且做好商标防范措施;
七、规范使用商标,商标授权或转让时,应当咨询专业机构;
商标注册不易,劝君且行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