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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经济给我们带来了哪些变化?

    共享经济给我们带来了哪些变化?

         现如今,要说共享经济的成功典范,滴滴出行首当其冲,它通过技术手段,将需求双方进行在线匹配,实现双方收益最大化,他的本质是利用互联网将人的智慧、能力、经验转换成实际价值。在滴滴出行这一模式获得成功后,各种围绕衣、食、住、行、用等基本生活需求的创业项目纷纷效仿其“玩法”,如美甲、家政、代驾、陪跑等服务。在知识产权服务领域,一批带有共享理念基因的平台也在悄然而生,试图通过第三方建立的聚合平台,高效率地共享闲置和分散的知识产权资源,最大化地实现资源价值。

      “共享模式诞生了一大批优秀的企业。共享的意义是减少社会资源浪费,提高效率和服务体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李顺德日前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知识产权服务领域共享平台的搭建,有利于破解专利代理人才短缺矛盾,充分发挥专利大数据资源效益,践行了国家倡导的共享发展理念,顺应了“互联网+”平台创新方向,有利于深度激活专业人才服务潜能,全面促进人才资源、数据资源、研发资源和市场资源共享。

      事实上,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迅猛,但知识产权专业代理人才与市场需求间的供求缺口依然较大。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5月,我国共有4.2049万人取得专利代理人资格,执业专利代理人达到1.7792万人,但专利代理人规模仍然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共享经济简化和优化供求对接中介服务环节的高效运行机理,契合了解决知识产权行业诸多痛点问题的需求。

      “随着我国经济已经由高速增长阶段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专利代理行业发展方式、管理思路必须尽快适应这一重大的历史性变化。”专业人士表示。

       专利代理质量是代理行业发展的生命线,是代理服务能力高低的决定性因素。高质量的专利申请,是高价值专利的培育基础,是高效益专利运用的前提。专利代理行业作为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的重要主体,应充分发挥专利代理服务贯穿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全链条的独特优势,积极推动专利代理行业的发展与专利事业发展相匹配、与专利质量提升相匹配、与我国创新水平提高相匹配。

      “‘互联网+’背景下的专利代理服务新模式,与传统代理经营模式之间既相互竞争,又相互促进,对传统专利代理服务理念、服务方式等方面形成了巨大挑战。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进一步鼓励各地不断探索‘互联网+’背景下行业规模化发展新模式,支持行业有效利用互联网科技手段,创新服务模式,为创新主体提供更加高质量的知识产权服务。”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