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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暨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暨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 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暨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我委组织开展我市遴选推荐工作。请各申报单位参照通知要求积极申报。
一、申报流程
1、申请人或申请单位于8月15日至8月22日登录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在线填报申请材料。
2、依托单位审核、遴选推荐对象的申报材料,于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后,在申报系统中提交至我委。因我市推荐总额限制(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0人,科技创新创业人才10人,重点领域创新团队1个,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1个),各高校及科研院所推荐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不超过3人、重点领域创新团队不超过1个。
3、我委于8月22日起对申请材料进行在线审查。审查通过的(如发现问题将电话通知),于8月28日前打印纸质材料(一式2份)报送我委(市民中心C区C4051)。
4、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我市推荐名单,于9月7日前报送科技部科技人才中心。
二、申报要点
(一)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负责人形式审查不合格常见问题
1、超龄;
2、申报人不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申报人除外);
3、申报人是依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党政负责人(企业申报人除外);
4、申报人通过多渠道重复申报或同时申请多个类别;
5、申报人已连续申报两次(推荐至科技部)而未入选;
6、申报人为海归人员但回国时间不满2年。
(二)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形式审查不合格常见问题
1、不满足利润要求;
2、申报人非企业创办者或实际控制人;
3、申报人企业为国企或央企;
4、未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版)、股权结构证明材料、近3年审计报告或纳税证明(必须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表)及申报前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三)其他要点
1、申报人如已入选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及万人计划(青年项目除外)或千人计划(青年项目除外),不可申报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及重点领域创新团队(负责人)。
2、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在资助期结束后才可申报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及重点领域创新团队(负责人)。
3、优先支持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等国家战略(污染防治、精准脱贫等)的领域。
4、附件通知中的其他申请条件。
附件:科技部办公厅 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暨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