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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资金部分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8年度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资金部分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8年南山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倍增支持计划、科技金融贴息资助计划已接受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本批计划申报时间自2018年514日至2018527日。

      二、申报平台

      项目在“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网站上进行在线申报。

      三、申报注意事项

      1、各单位在正式申报项目前,请仔细研读《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各支持计划操作规程及申报通知,按具体要求进行申报。

      各单位在注册登录中遇到的有关网站、平台不能登录或者文件无法上传、下载等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755-26712272)进行咨询。

      2、各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后,可通过手机短信或通过申报系统查看项目申请进展状态。申报单位在收到提交纸质材料的通知后,根据短信通知要求提交纸质材料。

      四、特别说明

      1、专项资金不予资助的几种情形

      (1)近三年内在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的;

      (3)近三年内申请单位以及单位法人存在违规申报使用政府资金、商业贿赂、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

      (4)提出资助申请后,将企业注册地搬离南山和未按规定提交统计报表、在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填报相关数据的;

      (3)近三年内申请单位以及单位法人存在违规申报使用政府资金、商业贿赂、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

      (4)提出资助申请后,将企业注册地搬离南山和未按规定提交统计报表、在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填报相关数据的;

      (5)近三年内存在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不合格情况的。

      2、最近三年累计获得资金扶持额度:

      (1)100万元(含)以上300万元以下的企业,原则上应书面承诺获得扶持资金后三年内注册登记地址不迁出南山区;

      (2)3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原则上应书面承诺获得扶持资金后五年内注册登记地址不迁出南山区。

      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倍增支持计划全年分两批受理,第一批受理时间为5月14-527日,第二批受理时间预计下半年。由于资助资金滚动支付,第二批申报的项目资金将于下一年给予安排。

     

      南山区科技创新局

      20185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