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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局出面遏制音乐独家版权

    版权局出面遏制音乐独家版权

    不知道大家对目前我国主流音乐平台的版权之争有没有感受到?小路最近是深有体会啊,很多歌曲都是在某个平台没有版权,另一个平台拥有独家版权!所以,手机得下好几个APP。近日,国家版权局就网络音乐作品授权问题,约谈了我国境内外的音乐公司和国内几家网络音乐服务商。要求各大服务商及音乐公司应当对网络音乐作品全面授权、避免独家授权,维护好市场环境。随着今年我国国家版权局开展的“剑网行动”,加大了网络侵权盗版案件的整治力度,网络音乐版权秩序问题明显有了改善。付费听正版音乐也逐渐引领着市场主流。

        据了解,我国自从2015年开展网络音乐版权专项整治行动以来,网络音乐的版权问题以及版权只需明显好转,目前盗版问题也基本得到遏制,网络音乐正版化也成为整个网络音乐版权行业的共识。但是目前网络音乐作品版权市场又有一些新的问题涌现。例如很多服务商开始对唱片公司的作品购买独家版权,有的甚至哄抬版权授权费用抢夺独家版权,有的未经许可侵权使用音乐作品。网络音乐服务商抢夺独家版权、哄抬授权价格,这不利于音乐作品的广泛传播,不利于广大网民和听众对音乐的使用,不利于本土音乐的创新创造,也不利于网络音乐产业的健康发展。独家授权的模式还可能导致盗版的反弹,会破坏来之不易的网络音乐版权良好秩序。实际上,独家授权这种模式并不是国际网络音乐行业的惯例,在国外唱片公司很少出现将整个曲库授权给一家音乐平台独家使用的情况,即使某张专辑在某个时段存在独家授权,一般时间也较短,像中国这样整个曲库的独家授权是不正常的。

        此次国家版权局约谈。针对腾讯、网易、百度等网络音乐服务商,主要要求要认真履行2015年《网络音乐版权保护自律宣言》的承诺,遵守著作权法律法规,抵制各类侵权行为,不得传播未经权利人授权的网络音乐。各服务商应当按照著作权法的要求,去维护网络音乐版权秩序,为广大网民、听众提供更好地音乐服务。购买音乐版权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符合市场规律和国际惯例,不得哄抬价格、恶性竞价,避免采购独家版权。要积极促进网络音乐广泛传播,推动网络音乐作品转授权,消除影响网络音乐广泛授权和传播的不合法、不合理障碍。

        此次国家版权局约谈。针对球音乐、华纳音乐、索尼音乐等音乐公司,主要希望各音乐公司遵守版权法律法规和国际条约,依法行使和维护权利,抵制各种音乐侵权行为。要促进网络音乐全面授权、广泛传播,采取符合市场规则和国际惯例的授权模式,避免授予网络音乐服务商独家版权;要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不许可、纵容、挑动网络音乐服务商哄抬授权价格、恶性竞争;要支持版权集体管理组织依法行使权利,保障音乐权利人特别是词曲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授权音乐作品应当权属清晰、链条完整;要探索建立更加良好有效的网络音乐版权授权、合作和运营模式,维护网络音乐版权良好秩序,为广大网民、听众更好地提供音乐作品和服务,推动网络音乐产业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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