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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双软认证”取消及开展“行业自律评估”服务的通知

    关于“双软认证”取消及开展“行业自律评估”服务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简政放权、方便企业的指导精神和相关规定,“双软认定”事项已取消其行政管理的性质,产业主管部门不再对软件产品、软件企业发证盖章。
          但是,对软件产业的优惠扶持仍然是国家发展战略中一项基本的、长期的政策和手段。我协会针对国家政策落实的需要,积极响应国家提出的行业自律的要求,以产业需求和企业需求为导向进行服务转型。一方面,解决企业申请政策、享受政策的困惑和疑虑;另一方面,推动产业政策落实的准确性和执行效率,保证政策的延续性。
          因此,协会应广大会员的要求,针对行业自律的需求开展软件产品、软件企业评估服务。评估服务有关事项如下。

    一、 评估对象

    自愿接受行业自律评估的会员企业、我市软件企业及软件产品。

    二、 评估内容

          评估软件产品、软件企业是否符合国家优惠政策的相关规定,并随时接受协会开展的行业自律监督检查,其政策符合性结果由协会不断更新并对外公开发布。

    三、 评估流程

          企业签署同意接受《行业自律服务协议》的委托书,并按照要求向协会提交所需材料,协会根据实际需要开展资料评估、或资料评估和现场考察相结合的评估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产品和企业出具相应的证明函。

    四、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将至,时间紧迫,软件产品及软件企业评估的申报材料暂按原要求提交。至2015年6月15日前设定为过渡期,过渡期后对申报系统、申报材料等事宜有变动的将另行通知。


    五、对“双软认定”取消前已申报的符合条件的软件产品登记
    续延、变更申请协会将统一出具“软件产品证明函”;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认定、年审、变更申请将统一出具“软件企业证明函”。

    六、对已经受理了的软件产品和软件企业变更申请我们将为企业出具变更名称后的证明函。在过渡期内暂不受理新的变更申请,待申报系统更改完善后再受理。


    七、软件产品测试报告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企业办理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的必备材料,也是办理评估证明的必备材料,请企业及时来协会办理新产品的著作权登记和产品测试。 


    八、企业凭受理时的软件产品和软件企业相关业务受理回执及加盖公章的《评估服务委托书》领取证明函。


    九、因系统的调整更改需要时间,本周一起可先处理原来在系统中已申请了工单的业务。即企业在系统中已有填写申请的可继续未完成的流程。本周二开始可处理新的软件产品、软件企业评估服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