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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高新技术企业指是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范围内,持续进行研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的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高新技术企认定的必要性:

    (一)提升企业整体形象,增强企业软实力;

    (二)促进研发,提高研发组织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管理规范化;

    (三)享受政府资金援助及政府提供的其他便利政策

    (四)获得购置产业用地资格;

    (五)享受税率优惠政策、降低税负,使企业资产及收入充分阳光化 

    (六)提高风险控制能力,增强企业竞争力,提升企业行业地位,为上市铺平道路。

       

        国家高新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税收规定,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比普通企业低10%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取得认定资格的当年可申请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在200811日(含)之后完成登记注册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另外,高新技术企业还可以享受研发费加计(50%)扣除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公布<2010年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补助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均有权申请享受退回上交税款形成地方财政部分的约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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