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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流程

    一、审批内容

     

    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二、设定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自主创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深府〔2008200号)、《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深科信规〔20091号)。

    三、审批数量及方式

     

    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

     

    审批方式: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审批机关审定。

    四、申报条件

     

    (一)在深圳注册一年以上的企业可申请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二)2014年及以前认定的企业需重新申请认定。

     

    申请认定的企业均需符合《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二章的规定。

    五、申请材料

     

    (一)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

     

    (三)近三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和上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原件;

     

    (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五)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验原件);

     

    (六)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七)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八)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九)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并加盖公章的科技人员信息表。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书脊要求标注申报企业名称。申请认定的材料用深蓝色封皮,复审材料用绿色封皮。

    六、申请表格

     

    本指南规定提交的表格,申请人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

    七、审批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二)受理时间:

     

    第一批:

     

    网上受理时间:  415--515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415--518

     

    第二批:

     

    网上受理时间:  715--815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 715--818

     

    第三批:

     

    网上受理时间:  925--1025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 925--1030

     

    八、审批决定机关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会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九、审批程序

     

    企业自我评价——申请人网上申报——向市科技创新委收文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市科技创新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组织专家评审——市科技创新委会同市财政委审定——社会公示——市科技创新委、市财政委共同下达认定文件——颁发证书。

    十、审批时限

     

    成批处理。

    十一、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

     

     件: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有效期限:三年

    十二、审批的法律效力

     

    申请人凭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享受政府规定的各项政策。

     

    备注:

     

    1.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及缴费收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官方网站上公布的摘要,通过转让、受赠、并购取得的知识产权需提供相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等材料。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应提交只有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的承诺书;

     

    2.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

     

    3.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成果来源可从专利、技术诀窍、项目立项证明等方面提供证明材料;转化结果可从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推广应用证明、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方面提供材料;

     

    4.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研发组织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研发费用辅助账;研发机构建设及设备设施、开展产学研合作活动;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创新创业平台建立情况;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等材料。

     

    5.“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须由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提供专项审计报告,中介机构名单可登陆深圳市财政委网站查询;

     

    6.企业研究开发活动说明内容主要包括研发项目数量、投入经费、参与人员数量等概况,每个研发项目的具体情况,起止年限、投入经费、参与人员、创新点以及所取得成果等,可提供立项合同书或任务书及验收报告作为附件参考;

     

    7.科研人员信息表内容主要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所在企业的专业技术职务、学历、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毕业时间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