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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续展申请

    商标续展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十年,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提出申请的,将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 一个使用多年的商标,对于注册人来说是一笔无形资产,在注册有效期满时,应及时办理申请续展的手续。

    一、商标续展的书件格式
    1、申请续展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外国人需提供本人护照复印件及中文译本);
    3、《商标代理委托书》盖章或签字原件一式二份。
    4、《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一式两份。

    二、办理商标续展申请的三个步骤
    (一)准备申请书件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
    2、每一件商标应提交续展注册申请书1份。
    3、申请续展的商标为共有商标的,应以代表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二)提交申请书件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三)根据国家商标局审查进度分析,整个流程需要六个月左右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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